原标题:用司法救助对冲执行不能:在灭门凶案了结之后 扬子晚报网6月1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陈珍珍)“让你们操碎心了啊!”2018年5月31日下午,85岁的谭翁从东海法院执行局徐兴彬庭长手中接过5万元司法救助款,面对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刚的细心叮嘱,老泪纵横。三把刀,四名儿孙遇害,凶手原来是亲人 2013年2月18日凌晨一时许,一名28岁的年轻人因婚姻家庭纠纷排解无果,携带一把杀猪刀爬窗进入岳父母家,先将在一楼卧室熟睡的岳父、岳母刺死,继而来到二楼妻子和妻姐的卧室,对妻子和妻姐一通乱砍后离开现场。这名年轻人在次日凌晨落网,却是谭翁的孙女婿杨某。一夕之间,谭翁失去了儿子、儿媳和两个孙女。一案件,两级法院上心,执行不能如何破 2013年9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杨某赔偿谭翁等人9万余元。判决核准后,杨某被依法执行死刑。 谭翁和妻子李媪深受打击,因家庭生活困难,在无限悲痛中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详细分析了双方的实际情况、可能的执行途径和具体案件特点,决定将本案交由东海法院执行,并指示务必要保证本案执行有温度、有深度、有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7年2月27日,东海法院接收到市中院转交的卷宗后,对本案立案执行,并指定有着丰富执行经验的执行庭庭长徐兴彬、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刚具体办理。阶段性调查完成后,徐兴彬和刘刚将各自的材料汇总分析,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杨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意味着现阶段无法实现执行目的;杨某已被执行死刑,其本人不可能再创造财富,意味着哪怕穷尽一切执行手段,将来也不会出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其父亲早已过世,母亲年迈多病,女儿尚未成年,意味着近亲属没有替代履行能力,何况,杨某的女儿正是谭翁的重孙女。 凶案虽已终结,三个家庭的悲剧却还在延续。徐兴彬和刘刚来不及过多感叹,就将解题思路从“如何执行这个案子”转变为“如何化解这个案子”。架桥梁,汇聚政法合力,司法救助暖人心 在此期间,因体弱多病、生活无着落,加上担心被执行放弃,谭翁多次到法院找领导反映情况。“我不是对你们有意见,也不是找你们麻烦的,我就是怕你们不管我,我得活下去!”这位年过八旬的老人每次都会向接待的领导声明这一点。 听取专题汇报后,东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刚分析,老人最大的担忧是晚年生活无着。进而为案件的化解指明了方向:向县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金,尽最大可能帮助谭翁打消心头忧患,保障晚年生活。 “你们放心,可以转告老人家,我们会以最快速度研究办理,研究通过后用最快速度发放款项,争取让司法救助最大程度发挥它的价值和意义!”认真审阅完厚厚的申请材料后,东海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树军对前来汇报的徐兴彬和刘刚说。 陈树军依照规定程序将救助申请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书记办公会全票通过,决定为本案拨付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用于保障老人晚年生活。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执行不能案件是投入执行力量最多却也最容易被社会公众误解的案件。为妥善化解此类案件,尽力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东海法院注重与县委政法委的沟通联动,以司法救助对冲执行不能,构建起守护百姓和谐生活的暖心桥。编辑:乔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