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非法集资,南通市公布十大典型案例及相关举报途径、奖励办法 交汇点讯非法集资难发现、发现晚、危害广,防非除非工作形式严峻。6月4日,南通市处置办、公安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及《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旨在通过多种方式发动和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搜集非法集资线索、提高公众防非处非意识,努力实现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去年,南通市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为“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较明显”地区,连续多年所辖所有县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综合排名全省领先。交汇点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该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本地法人类案件较2016年实现“双下降”,案件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但是案件总量仍处高位,防非处非工作仍然面临严峻挑战。 为此,南通市公安机关总结提炼了全市十大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供市民认清非法集资案件的实质,增强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南通市公安局副局长陶峰告诉交汇点记者,去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46起,破获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2018年以来受理17起、立案10起、破案5起。从已发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犯罪手法上看,主要有以下情形: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原油、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投资广告的; 8.以组织免费考察、免费旅游、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11.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 1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的; 13.以投资名人字画、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高价收藏品等为名的理财产品; 14.以设立所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自设资金池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的等等。 南通市金融办负责人张剑桥告诉交汇点记者,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及时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协助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查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经市政府同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10月印发了《南通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具体奖励原则为:(一)举报内容经当地处置办和公安部门查证,认定属于非法集资、但情节较轻微不予立案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奖励;(二)被举报人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三)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或者涉及集资参与人1000人以上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后,再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非法集资行为: 交汇点记者陈明贲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