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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焚烧电子垃圾 两人涉严重污染环境罪被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6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原标题:露天焚烧电子垃圾 两人涉严重污染环境罪被捕  正义网新余6月6日电(通讯员 张群)为牟取利益,彭某、刘某未经环境保护局
原标题:露天焚烧电子垃圾 两人涉严重污染环境罪被捕  正义网新余6月6日电(通讯员 张群)为牟取利益,彭某、刘某未经环境保护局许可,利用废电路板和电子原件等危险废物作为原料,未建污染防治设施,直接露天焚烧提取贵重金属,生产废气直接外放,气味刺鼻,严重污染周边大气环境。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刘某、彭某批准逮捕。  2017年9月初,彭某、刘某在该市良山镇某矿场地硬化一个焚烧平台,后刘某、彭某联系郭某运输电子垃圾100吨至该平台进行焚烧,焚烧后,郭某将提炼物运走。  2017年11月初,郭某在外地运输两车85吨石油电子垃圾至该焚烧平台焚烧,焚烧后,郭某将提炼物运走。  2017年11月中旬,郭某从外地运输4车废电路板和电子元器件等电子垃圾至该焚烧平台,由刘某、彭某负责焚烧,后被环保部门当场缴获,经鉴定,缴获到的电子垃圾11880kg(即11.8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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