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金 » 四川 » 成都 » 大邑 » 正文

免培训免考试缴费可办驾驶证 走捷径上当受骗没商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次数:85
核心提示:原标题:免培训免考试缴费可办驾驶证 走捷径上当受骗没商量  正义网三明6月8日电(通讯员梁民权 邱铭)近日,采取免培训免考试可
原标题:免培训免考试缴费可办驾驶证 走捷径上当受骗没商量  正义网三明6月8日电(通讯员梁民权 邱铭)近日,采取免培训免考试可以取得驾驶证实施骗钱的被告人俞某清,经福建省沙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后,被该县法院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今年44岁的被告人俞某清系沙县高桥镇农民,其曾因阻碍执法,于2014年12月8日被沙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由于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为满足平时的花销,产生了利用办理驾驶证骗钱的想法。  2016年9月16日下午,被告人俞某清谎称能免培训、免考试办理驾驶证为由,在沙县西园小区修真茶行二楼一包间内,分别从陈某宝、乐某某处骗得现金3000元、2000元。同年9月至12月,其采取同样的方法,由陈某宝(另案处理)出面,以需要收取“先期办证”费用的名义,先后分别向林某某、罗某某、余某某、肖某某各收取4000元,洪某某6000元、师某某2000元的现金。期间,被告人俞某清陆续从陈某宝处拿走13000元的“先期办证”费用。  2017年9月21日,被告人俞某清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经审讯,被告人俞某清如实供述了自己诈骗他人的犯罪事实。经法院审理,被告人俞某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1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大金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大金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