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局部供需偏紧情况仍然存在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25日讯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今年,经济稳中向好带动能源需求较快增长,煤炭、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品种消费量显著增加,迎峰度夏期间地区性、时段性供需偏紧情况仍然存在。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国民经济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生产需求稳中有升、就业物价总体稳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质量效益持续改善。经济稳中向好带动能源需求较快增长,煤炭、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品种消费量显著增加。1-4月份,全国电力、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分别增长9.3%和17.7 %,增速较去年同期分别提高2.6和5个百分点,特别是电煤消费量同比增长12%,为近10年来少有的情况。 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煤电油气运供需总体平稳,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提高,对煤电油气运供应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地区性、时段性供需偏紧的情况仍然会出现。煤炭方面,迎峰度夏期间电煤需求大幅增加,局部地区、个别时段可能存在供需偏紧。电力方面,全社会用电量今年以来保持较高增速,迎峰度夏期间华北、华东、华中部分地区高峰时段供需偏紧,部分地区可能存在电力供应缺口。天然气方面,受工业和发电需求持续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天然气供需淡季不淡,迎峰度夏期间在为保障冬季供气加大夏季储气库注气情况下,局部供应还难以完全满足需求的快速增长。 《通知》指出,为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将加强运行调节,保障安全稳定供应 加快推进煤炭优质产能释放。一是各产煤地区要组织指导煤炭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均衡组织生产,不断提高产能利用率,避免集中停产影响煤炭稳定供应。晋陕蒙等重点产煤地区要认真落实增产增供备忘录,加快释放优质产能,增加有效资源供给;大型煤炭企业要积极挖潜增加产量,发挥表率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增减挂钩减量置换要求,加快优质产能煤矿建设进度和手续办理,有序实施技术改造和减量重组,尽快实现建设煤矿依法依规投产达产。鼓励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机械化水平高的生产煤矿,通过产能置换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持续增加有效供给,尽可能多提供电煤中长期合同资源。三是开展停工停产煤矿分类处置,对于具备条件的严格按照程序复工复产,对于长期停工停产、恢复生产建设无望的“僵尸企业”,加快重组整合和市场出清。 做好电力稳发稳供。各地区要在科学研判本地迎峰度夏期间供需形势的基础上,有效衔接好优先发购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跨省区送受电等各项工作,务必把全力组织生产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提高高峰时段发电供电能力。电网企业要科学安排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加强电力跨省跨区余缺互济,优化抽水蓄能等调峰电站运行管理;要着力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优化程序、提高效率,第一时间满足用电需求、解决用电问题。发电企业要认真分析供需形势,周密制定燃料采购、运力衔接和储备计划,并根据燃料实际消耗情况动态调整优化,确保发电燃料需要;要多签电煤中长期合同并严格履行,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机组稳发稳供。 加大油品调运组织力度。各地尤其是小麦主产地区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深入分析农机用油需求情况,协调采取综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影响资源平稳供应的矛盾和问题。中石油、中石化等主要成品油生产供应企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沟通协调,加强多层次供需衔接,及时掌握农机作业进展情况,合理组织生产,提供优质惠农便农服务,细化完善供应保障方案,充分利用管道、铁路、公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组织做好重点省份的油品调运,确保资源供应。 推进天然气资源储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企业要在夏季合理安排气田、储气库、管道等基础设施检修,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各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在用气高峰前尽量增加储气库注气量,按时完成储气库扩容及注气计划。加快重点气田新建产能建设,争取在供暖季前投产,全力增加高峰期资源供应。加快应急储气设施、管网互联互通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按期建成投产发挥作用,提高天然气管网系统整体供气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灵活性。推进通过水路、铁路、陆路多式联运打通设施瓶颈,提高资源输送能力。 协调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各地区要提前摸清运输需求,做好运输保障方案和应急运输预案,加强综合协调,优化运输结构,充分发挥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能力,确保煤炭、油品、粮食、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铁路、港航企业要切实组织好车船调配和港口装卸,强化对电煤的运力支持,突出重点急需,对存煤明显偏低的重点电厂,优先安排装车装船和港口接卸,努力增加发往秦皇岛等主要煤炭中转港口的铁路运力,确保港存煤炭处于较高水平。 切实保障供应安全。各地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牢固坚守安全生产底线。煤炭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电力企业要着力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减少外力破坏电力设备事件。石油天然气供应企业要加强主干网管和配套设施维护,加大要害部位、薄弱环节巡查保护,妥善协调解决好铁路、公路等施工建设对管道安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