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都市纪委监委:“四举措”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自昌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市纪委监委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加强领导明责任。及时成立市纪委监委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制定《昌都市纪委监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指标、责任事项细化分解到各部(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提高认识抓学习。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发放《昌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手册》。以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和“廉洁家庭”评选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学习型家庭、学习型单位建设,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文明素养。截至目前,共发放学习资料150余份,召开专题学习会3次。 示范引领造氛围。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倡议书、开展专题辅导、印发宣传资料、知识测试、张贴宣传画等措施,在机关营造了人人知晓文明创建、人人支持文明创建和人人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在昌都纪检监察网、“廉洁昌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先进典型和事迹,组织机关干部职工60余人开展“诚信教育知识”测试,合格率100%。 监督检查促保障。对照任务分解表强化监督检查,扎实进行跟踪检查、跟踪问效、跟踪问责。结合《关于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对在“创文”工作中政策执行不力、工作任务落实、庸政懒政或者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问责处理。成立2个明察暗访组,对市区部分窗口行业服务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共检查8个行业服务窗口,发现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线索2个。(昌都市纪委信息中心/责任编辑 续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