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培育 6月25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提出要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培育行动,树立乡村文明新风。这一要求,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体现,对提升农村群众现代文明素质,增强乡村振兴软实力,为农村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推动我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 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培育,必须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我们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在乡镇、村庄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展示阵地;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管齐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树立正确人生观与价值观。 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培育,必须深入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我们要制定实施文明村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和农村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 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培育,必须传承发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我们要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加强对文物古迹、古镇古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和优秀农耕文化遗产的保护;完善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活动。 深入推进乡风文明培育,必须发展乡村文化产业。我们要实施农村地区传承工艺项目振兴计划,利用“壮族三月三”等民族文化资源,打造民族文化节庆品牌;创作一批民族文化演艺精品,挖掘稻作文化、骆越文化、山歌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 乡风文明培育犹如春风化雨,需要长期浸润,不可一蹴而就,更不能急功近利。我们要结合南宁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