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强东:不仅应将疫苗造假者罚个倾家荡产,更应该施以重刑
7月22日,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在网络发文称,本次假疫苗事件,“我强烈建议相关政府部门严惩处理所有责任人,给公众一个交代!我会向政协提案,我会发动我身边的亲人、朋友,我会竭尽我所能,在法律范围内,讨要一个说法!”
“本次假疫苗事件,比那些制造假阿迪、耐克的性质恶劣百倍!这些人不仅应该罚他个倾家荡产,更应该施以重刑!作为一个无比愤怒的父亲,我在此强烈呼吁所有为人父母和即将为人父母的人都行动起来,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你的孩子也被注射了假疫苗,你是何心情?”刘强东在文中称,“如果在这样的违背人性底线的事情上,我都不能有所作为,那将是我的无能,我也无颜以对政协委员这四个字,更无颜以对我深爱的孩子们!”
刘强东还对食药监局表示感谢,称如果他们不发现,会有更多孩子受害,“希望食药监部门继续努力!罚他个倾家荡产!”
这次疫苗造假指向长春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80,长生生物)。
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长生生物(002680)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次日,长生生物宣布,长春长生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全部实施召回。
根据中国证券报的报道,长生生物董秘赵春志表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销售收入约占长春长生总收入的一半左右,此次事件不涉及公司其他疫苗产品,现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具体原因还不知道,等待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同时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
一波不平一波又起。因为“狂犬病疫苗”造假而受到广泛关注的长生生物(002680)子公司长春长生,因为生产的百白破疫苗因质量不合格而受到了行政处罚。
7月19日晚间,长生生物公告称,其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长生)收到了《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指出,长春长生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批号:201605014-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验结果【效价测定】 项不符合规定。
吉林省食药监管理局对该公司做出了三项处罚决定:没收库存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186支;没收违法所得858840.00元。处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2584047.60元。罚没款总计3442887.60元。
处罚决定指出,长生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于2017年10月27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该批药品生产数量共253338支,由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抽样552支,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2600支,现库存186支,销售价格是3.40元/支,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58840.00元,货值金额共861349.20元。
百白破疫苗是一种主要面向3月龄-6周岁儿童接种的,用于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