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证监会日前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2004年7月发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办法实施十余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及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行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类别不断丰富,投资者有效账户数超过4亿户。基于行业最新情况,证监会启动修订工作,形成《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两个相关规则。
本次办法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目的,优化信息披露方式,强调信息披露的简明性与易得性;二是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重点,强化复杂基金、高风险基金品种的风险揭示,规范基金名称,明确重大关联交易等重要信息的披露;三是强调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加大对各类信息披露违规事件的问责力度,提高信息披露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