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一中院召开全国首例跨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新闻发布会 5月31日上午,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刑一庭办结全国首例跨省未成年被害人心理救助案件的相关情况。刑一庭庭长董照南、刑二庭副庭长张劲姿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中央广电总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等9家媒体记者参加。 2017年初,被告人杨建跟随四川广安同乡李昌国来津务工,后二人因工资结算问题产生矛盾。杨建与李昌国争吵时用三角铁击打李昌国头部致其流血昏迷,后持菜刀到李昌国宿舍剁砍李昌国长子李寻欢后颈部,又持菜刀剁砍李昌国次子李寻乐。李寻欢、李昌国经抢救无效死亡,李寻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该案被害人李寻乐系未成年人,案发时年仅8岁,亲眼目睹了父亲、兄长被害,自己也是侥幸逃生,身心健康受到极大影响,极易成为存在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一中院经综合考量,确定了司法救助与心理干预并行的工作思路,以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考虑被害人的家庭状况和案件情况,在院党组的指导下,经院司法救助委员会批准,刑一庭为李寻乐申请了司法救助款以及心理救助专用款项,并层报市高院和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高度重视,经协调,由市高院向四川高院发函,商请四川高院协调广安中院协助一中院开展心理救助工作,得到了四川高院和广安中院的积极响应。今年5月28日,刑一庭赴四川与广安中院进行了工作交接,与李寻乐家属、心理咨询师见面,发放了救助款,确定了心理救助方案,并对李寻乐开展了第一次心理康复辅导。刑一庭将持续做好李寻乐心理救助工作进展的跟踪,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方案,总结工作经验,以使更多需要心理救助的未成年人得到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