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部:去年玉林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在广西问题突出6月4日,生态环境部约谈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指出玉林市对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态度消极。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代表督察组表示,玉林市为给博白县云飞嶂风电场项目和人工经济林建设让路,在对那林自然保护区确界时,擅自将大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调出保护范围,拟使该自然保护区面积削减87.7%。甚至在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求重新修改确界方案的情况下,仍于2018年3月再次提出确界方案,拟削减86%的保护区面积。此外,督察组还指出,2017年以来,玉林市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畜禽禁养和固废污染问题整改滞后。 “在中央环保‘回头看’过程中,玉林的问题在整个广西是比较突出的,除了督察反馈提到的,还有其他的问题存在。”刘长根指出。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约谈会获悉,与会的玉林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韦韬表示,将在回到玉林后立即传达此次约谈的内容,将把铁腕治污作为今年玉林市的头号工程工作,“不达目的不罢休,制定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显著成效、三年基本解决的目标。”韦韬还表示,玉林将投入12.7亿元支持工作,并将以攻坚任务考核领导干部,他还提议对效能不到位、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问责,加强推动干部的思想转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会议上,督察组指出,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那林自然保护区问题后,玉林市没有认真组织整改,同时2017年需完成的南流江污染治理项目均未完成。刘长根说,2018年一季度,南流江干流玉林市境内水质全线下降至劣V类,其中横塘断面氨氮、总磷浓度较2016年同期分别上升141%和83%。玉林市未按整改要求划定重点支流畜禽禁养区,也未制定支流污染治理方案,监测的南流江49条支流有30条水质为劣V类。此外,2017年底前区域内应建成投运4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有13个未建成投运,已投运的普遍运行不正常。7个工业园区有5个未按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严重滞后。不仅水环境问题严峻,玉林市的固废污染问题和大气环境质量下降也得到督察组点名。专项督察发现,玉林市对银亿科技矿冶公司露天堆存220万吨含镍废物污染问题,整改工作严重滞后;北流日用陶瓷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无处理效果,部分企业生产废水通过厂外沟渠直排圭江支流或农田;2017年以来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甚至于2017年12月还违规使用自动喷淋系统干扰有关空气质量国控站点正常工作。澎湃新闻注意到,作为参加此次约谈会的玉林市主要领导,玉林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韦韬表示,在2016年督察组反馈之后,玉林市对于整改工作有畏难情绪,整改决心不够、力度不足,加上玉林市扶贫工作压力大,没有狠抓企业的污染治理执法,“对于部分应该追责的官员有所袒护,认为引进企业不容易,追责过程中心慈手软。”韦韬还透露,实际上2017年玉林市已经投入了7亿元进行相关整改工作,但是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治理方法不够精准,也没有抓好落实,导致资金未利用好,未达到应有的效果。韦韬还表明了决心,并称在此次约谈之前,4月1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已经就此事开过南流江专题治理推进会,“玉林市委书记和市长都是今年刚刚调过来工作,意识到污染问题的严重,近1个多月已经连续召开环境治理攻坚大会,制定了有效措施,也去取得了一定效果。”具体而言,“玉林市对14000户的畜禽散养户粪便进行收集,并送到专门的公司处理,实现粪便资源化利用,并按照‘百河千沟万渠’进行水污染治理。”韦韬称,目前来看水质已经有所提升,非常有希望能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