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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开售!中国太保寿险四款税延养老险产品首批获准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6  浏览次数:85
核心提示:原标题:即将开售!中国太保寿险四款税延养老险产品首批获准销售6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中国太保集团(中国太保,601601.SH
原标题:即将开售!中国太保寿险四款税延养老险产品首批获准销售6月6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中国太保集团(中国太保,601601.SH;2601.HK)旗下太平洋人寿4款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以下简称“税延养老险”)产品首批获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销售。另据了解,首单税延养老保险将于6月7日上午正式出单,有内人士表示,“首单要靠抢啊”。在此之前,5月31日,太平洋人寿、平安养老、新华人寿等12家保险公司获首批税延养老险业务经营资格。具体来看,太平洋人寿获批的4款产品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年金保险A款、B1款、B2款、C款,可以适合不同风险偏好的客户。客户可以在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共三类四款产品中购买一款或多款,并有终身领取或15年、20年、25年长期领取等领取方式可供选择。一般而言,不同年龄段的客户,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收入水平有所差异,年轻阶段可能青睐收益浮动型产品,但随着年龄增长,风险偏好会转向以稳健型产品为主,逐步锁定账户养老金储备水平,确保账户收益不出现大的波动。据澎湃新闻记者了解,A款、B1款、B2款、C款四种不同账户之间可以实现相互转化,可满足客户在不同年龄段对不同风险水平养老金积累账户进行配比调整的需求。根据银保监会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税延养老险还应提供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险责任。太平洋人寿的4款产品均在此方面有所体现,即若被保险人于60周岁前且尚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时发生身故或身体全残,将一次性获得产品账户价值,并扣除对应应纳税款,同时提供产品账户价值5%的额外身故与全残保障责任。积累期内养老账户价值在增长,相应的身故与全残保障责任亦增长。在账户安全方面,参保人员拥有专属的与身份证绑定的唯一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这个独立账户进行账户查询等便捷操作。中国太平洋人寿副总经理郁华表示,此次获批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除了为客户提供银保监示范条款规定的所有保障责任外,还将结合健康管理产品提供特色服务。在技术与服务准备方面,将移动互联网、人脸识别、税延计算器等技术创新与应用作为重要手段,以技术促服务,优化客户感受,精简操作流程与环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快捷的服务体验,实现税延养老保险产品买得到、算得清、服务好,确保国家政策普惠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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