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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万!太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重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1  浏览次数:85
核心提示:原标题:最高30万!太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重奖据太原市安监局消息,为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
原标题:最高30万!太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重奖据太原市安监局消息,为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太原市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工作。举报人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其中,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3000元。  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 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 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 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举报范围为:太原市范围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隐患。相关单位在接到举报后60日内办结回复,特殊情况90日内办结回复。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将严格落实保密要求。举报电话为:(0351)5661000、110。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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