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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 第三次全体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原标题: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 第三次全体会议   6月11日,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就全面落实
原标题: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 第三次全体会议   6月11日,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就全面落实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6月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分析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的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紧盯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精准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督察到位、风险隐患治理到位,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要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抓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当前是季节性自然灾害易发多发期,要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全力以赴把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为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会议审议了《乌鲁木齐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  市委副书记、市长牙生·司地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高峰、马伊磊、宋亚君、李伟、赵黎、郝建民参加会议。   6月11日,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就全面落实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落实6月8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分析今年以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各部门(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的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严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紧盯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精准治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督察到位、风险隐患治理到位,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要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狠抓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当前是季节性自然灾害易发多发期,要抓好安全生产隐患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全力以赴把国家、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为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会议审议了《乌鲁木齐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  市委副书记、市长牙生·司地克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高峰、马伊磊、宋亚君、李伟、赵黎、郝建民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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