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沈阳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本报讯(华商晨报主任记者 刘桐)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确定沈阳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时限自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 这是沈阳市继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和获批建设“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来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近年来,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鼓励知识产权产出、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扩大知识产权影响、促进中介服务升级、创造良好保护氛围为目标积极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为增强沈阳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撑。 2017年,全市专利申请达到20879件、发明专利申请9872件、专利授权9891件、发明专利授权3373件,分别占全省的41.87%、48.16%、43.76%、37.33%。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达到1338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96件,远远高于国家、省的平均水平,支撑作用显著。 据悉,沈阳市为推动知识产权快速发展,已相继在健全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创新知识产权工作思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18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建设“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这是目前国家在东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17年,全市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专利纠纷400余件;通过行政途径处理的专利案件106件,2017年辽宁省知识产权系统专利行政执法考核,沈阳位居第一。 下一步,沈阳将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主线,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自主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提升全市创新能力,全面提高沈阳市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早日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