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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政策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 支持刚需家庭购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4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原标题:西安出台政策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 支持刚需家庭购房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刘康) 西安市今天
原标题:西安出台政策规范商品房交易秩序 支持刚需家庭购房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刘康) 西安市今天(6月24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公证摇号售房时,应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在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交易管理等方面,《通知》规定了预售许可申报面积的最小规模,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多次分批、分幢开盘,拖延上市销售时间;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同品质在售项目成交价格,且不接受联席会议价格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备案;为杜绝企业“深夜开盘”行为,《通知》明确开盘及销售时间应在早8点至晚6点之间。在规范公证摇号售房行为方面,《通知》要求摇号售房公证机构由公证主管部门指定,摇号软件和摇号工具由公证机构采购,公证机构对摇号、选房实施全过程监督。《通知》还调整了住房限售政策,规定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3年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按照《通知》要求,由西安市房管局建立统一的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平台,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登记。每个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登记,在该项目选房结束后,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的意向登记。《通知》对刚需家庭进行了确切规定,明确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不属于刚需家庭。公证摇号售房时,应提供不低于50%比例的房源优先保障刚需家庭。同时,应以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为先后顺序,分类别组织摇号排序。刚需家庭在本类别摇号未中时,还可再次参与普通家庭摇号排序。 编辑: 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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