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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驳回林生斌起诉杭州消防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5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  林生斌等三原告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九被告生命权纠纷一案情况通报  2018年5月21日,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以绿
  林生斌等三原告诉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九被告生命权纠纷一案情况通报   2018年5月21日,林生斌、朱恒仁、徐枚枝以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绿城海企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绿城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诸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华安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洋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本院提起生命权纠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九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23 557 440.8元,财产损失41 000 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 000 000元,并赔礼道歉。   5月28日,本院依法向三原告告知诉前调解、诉讼风险、起诉材料补正等事项;同时,鉴于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不是民事行为,建议三原告撤回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诉。经释明,三原告不同意撤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立案登记制的有关精神,本院决定先一并立案受理。   立案后,本院经审查认为,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不是民事行为,三原告与杭州市公安消防局之间不因该灭火救援行为发生民事法律关系。三原告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实施的灭火救援行为存有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6月25日,经本院再次释明,三原告仍不同意撤回该项起诉,本院遂依法裁定驳回其对杭州市公安消防局的民事起诉。   本院将依法继续审理本案。   2018年6月25日   来源:杭州中院官方微博   相关新闻   案件进展   保姆纵火案现场视频首次公布 还原火场及救援经过   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开庭 一审曾获死刑   庭审推迟   退庭|杭州中院:莫焕晶律师擅自离庭 将另定日期审理   调查|杭州保姆纵火案律师退庭被调查 全国律协回应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 案发   杭州保姆涉嫌纵火案致房屋女主人和3个孩子死亡   2017年7月 批捕   杭州豪宅放火保姆被批捕 致雇主母子4人死亡   2017年8月 公诉   杭州纵火案保姆被以放火罪和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7年12月21日 庭审推迟   杭州中院:莫焕晶律师擅自离庭 将另定日期审理   2018年2月1日 重新开庭   保姆纵火案重新开庭 6个报警及回拨电话录音公开   2018年2月9日 一审宣判   杭州保姆纵火案上午宣判 莫焕晶一审被判死刑 点击进入专题: 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维持死刑判决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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