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谎称自己是某单位人事部主任,以招人进单位工作需要打点为由诈骗他人钱财。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7年6月,被告人黄某谎称自己是某单位人事部的主任,以能够将被害人王某的女儿、儿媳招进单位工作但需要打点为由,先后骗得王某11000元现金及5条硬中华牌香烟,骗得王某的儿媳12500元现金和1条硬中华香烟和2瓶红酒,共计骗得被害人现金2350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家属已赔偿二被害人225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23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具有如实供述,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不要轻信声称可以通过所谓关系、指标等招聘的“能人”,应当通过正规合法的途径找工作,以免落入骗子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