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小吴从国内某“211”高校本科毕业,准备去意大利攻读硕士学位,对方要求对他的本科学历、学位和成绩单及出生、无犯罪记录等事项进行公证。那么,出国留学一般需要办理哪些公证事项呢?
根据以往大多数留学地国家的法律规定及国际惯例,对在中国国内发生的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需要经过公证才会被相关国家采信。这些事项主要包括国内学历、学位、成绩单公证等,这类证明事项大多采用间接公证形式。以学位证书公证为例,其采用证照类公证形式,即公证机构直接将学位证书置于公证书中,成为公证书的一个组成部分,拟前往留学国家及其学校的审查人员能直接在公证书中看到申请人学位证书的复印件,能够具体直观地了解申请人学位的具体情况。但是,由于各个国家及其学校对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成绩单要求不同,所办理的具体公证事项也不相同。一般而言,这些情况分为:(1)出国就读高中的,须办理国内初中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公证。(2)出国就读大学的,须办理国内的高中学历证书和成绩单公证,还要符合前往国家的学制要求。比如,美国实行高中四年、初中二年学制,就需提供九年级(国内初三)的成绩单公证。(3)出国就读硕士的,须办理国内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公证。有的国家或学校还会要求办理初中、高中学历证书和高中成绩单或高考成绩单公证,如德国;意大利还会要求办理大学课程描述公证。(4)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须办理国内大学本科或专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成绩单公证,如韩国。
除此之外,有些国家和学校还要求办理出生(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居民户口簿和无犯罪记录公证,这是因为他们需要了解无直接收入来源的留学人员的出生、家庭成员和资助人的基本情况等,如日本、荷兰等国。有的国家还会要求留学人员增加办理其与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公证,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等国。绝大多数国家和学校为了全面了解留学人员的现实表现和行为情况,会要求留学人员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
关于申办出国留学公证事项的程序,根据我国公证法规定,申请人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出生地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的公证机构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办理学历、学位、成绩单及居民户口簿公证的,需提供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原件;申办公证的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相应学位的学位证书及与前述学历相应的成绩单原件;成年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须提交相关未成年人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法定监护证明(能够证明是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关系的证据即可)原件;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除须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亲属关系公证事项的,须提交申请人及其父母(或监护人)各自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原件;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如申请人与其生父母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的,或户主不是生父母一方的情况,原始户籍资料能够反映父子(女)、母子(女)亲属关系的,还可以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父子(女)、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3.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除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护照原件外,另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因为有些国家要求公证书中粘贴当事人照片,同时须提供申请人的近期证件照片,如有委托须提供上述委托书等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后,由公证员依照法定程序为申请人办理上述公证事项。
4.需要提前向国外学校申办留学手续的,可以在其初中、高中和大学毕业前半年先办理在国内学校就读的在读证明和在读成绩单公证。如果有增加办理其他公证要求的,则应按照该国及其有关学校的要求办理,待毕业后,再办理相应学历、学位及成绩单公证即可。
另外,国外学校如果要求外交和使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自行到中国外交部或其委托的省级外事部门办理外交认证,再到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办理使馆认证,也可直接委托中国外交部公示认可的专业公证认证公司全程代办认证。
(作者单位: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