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干警深入小额贷款中心察微析疑
“感谢检察官帮我澄清了被冒名贷款的事实真相,被停发的工资现在已经及时发放。”日前,在淮滨县某小学任教的齐老师紧紧握住该县检察院民行科负责人李建超的手,激动地说。
今年2月,该院在对公益诉讼线索摸排中发现,某局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两名工作人员既没有对贷款人及担保人的身份进行核实,也未实地对贷款人的贷款项目进行调查,仅通过电话抽查的方式对贷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核实后,就签署承诺担保的意见,导致41笔200余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被冒用冒贷。这其中,齐老师就是因被冒贷而停发工资的被害人之一。
检察官心生疑窦,这其中是否有国家利益受到侵害呢?他们决定对该案贷款追缴情况一探究竟。通过调取原案刑事备查卷宗、案发期间的贷款明细等资料,办案检察官发现,该担保中心虽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了大部分损失,但仍有7笔贷款共计35万元未追回。
今年5月12日,该院向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加大追缴贷款催收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自查自纠。
收到检察建议书,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成立7个追偿小组进行包案追偿、限期还贷。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2名虚假贷款人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对2名恶意拖欠者提起民事诉讼,对齐老师被冻结的工资问题也进行及时妥善处理。
为了35万元小额贷款被顺利追回,该院又向县公安局发出口头建议,建议其加大侦查力度,同时加强宣传。县公安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出台了一系列追偿举措,并通过电视、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同时加强了与县财政局和法院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建立信息交流、共同挽损等机制,为下一步追偿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