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 5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先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 会议指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狠抓常委会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我区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增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决心,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不懈奋斗。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 · 哈斯木、董新光、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哈德尔别克 · 哈木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5月19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 · 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先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自治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2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 会议指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狠抓常委会自身建设,各项工作有了一个较好的开端。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我区工作取得的新成就,增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决心,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为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不懈奋斗。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学军、王永明、穆铁礼甫 · 哈斯木、董新光、古丽夏提 · 阿不都卡德尔、马宁 · 再尼勒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哈德尔别克 · 哈木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巴哈尔古丽 · 赛买提、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君,常委会副秘书长、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