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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实控人周旭辉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刑事拘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6  浏览次数:120
核心提示:原标题:金亚科技:实控人周旭辉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刑事拘留7月26日晚间,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亚,300028)发
原标题:金亚科技:实控人周旭辉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刑事拘留
7月26日晚间,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亚,300028)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金亚表示,从周旭辉家属处获悉,周旭辉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现已被四川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目前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截至2018年7月26日,周旭辉共持有*金亚962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98%,其中累计质押股份 9201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5.60%,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5%。
据*金亚公告,周旭辉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周旭辉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层将加强管理,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018年6月26日晚间,证监会披露了金亚科技的欺诈发行案件详情,并表示,决定将金亚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证监会的公告,证监会依法对金亚科技2014年度报告虚假陈述给予60万元顶格罚款,对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合计给予90万元顶格罚款,对多名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案件查办过程中,根据有关线索,证监会同时对金亚科技涉嫌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全面查处。
证监会调查发现,金亚科技为了达到发行上市条件,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首次公开发行(IPO)核准。其中2008年、2009年1月至6月虚增利润金额分别达到3736万元、2287万元,分别占当期公开披露利润的85%、109%。上述行为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调查还发现,金亚科技和相关人员还存在伪造金融票证、挪用资金以及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嫌疑。
2018年6月27日凌晨,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金亚科技因涉嫌欺诈发行等犯罪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深交所已正式启动对金亚科技的强制退市机制,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金亚科技自2018年6月27日起复牌,交易三十个交易日,期间金亚科技证券简称将调整为“*金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18年8月7日。7月26日,*金亚涨停,报收1.03元/股。
金亚科技成立于1999年底,初创时的名称为“成都金亚高科技有限公司”。 2006年前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旭辉,公司大股东为周旭辉和郑林强,分别持有公司75%、25%的股权。
金亚科技于2009年上市,主营业务为数字电视系统的软硬件研发生产,近两年业绩节节下滑,2017年的营收仅为2291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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