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为全面压实巡察政治责任,桂林市委构建了“担责履责、定责压责、督责问责”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链条,助推巡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目前,桂林市已组织开展5轮巡察,发现问题6771个,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809条。
市委示范引领,担责履责“不推诿”。建立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委巡察办列入市委工作机构,明确市委书记为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先后听取巡察工作情况12次,对73条问题线索作出指示,提出具体办理意见,落实6个市委常设巡察组,283个市县巡察机构编制,修订完善《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等配套制度30多项。
制定“责任清单”,定责压责“不松劲”。市委建立“4+N”责任体系,将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以及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具体化,形成“一年一单”“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各级各部门以责任清单为依据,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个性化清单,派发落实责任任务清单,推动照单履责、对单监督。今年5月和6月,市委书记连续两次召开巡察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屡次对巡察报告作批示、交任务、提要求,以各种形式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强化督查问效,督责问责“不含糊”。对被巡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群众代表等进行民意测评,将考核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风政风行风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核,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3类情形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及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移交给纪检、组织、有关党组织和职能部门,提高惩腐综合效力。截至目前,全市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转立案74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36人,严肃查处了灌阳县政法委书记杨小平、资源县副县长黄民兴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桂林市委巡察办 彭树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