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大金 » 安徽 » 马鞍山 » 正文

“乔帮主”招募门徒 “打”天下 东海罗马广场斗殴案“漏网之鱼”获重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2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原标题:“乔帮主”招募门徒 “打”天下 东海罗马广场斗殴案“漏网之鱼”获重判  扬子晚报网8月2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李
原标题:“乔帮主”招募门徒 “打”天下 东海罗马广场斗殴案“漏网之鱼”获重判

  扬子晚报网8月2日讯(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李健 陈珍珍)2016年9月,一则“连云港东海发生持械聚众斗殴”的视频火爆网络,一伙身穿白T恤男子与一伙身穿黑T恤男子发生械斗,开车直撞,堪比大片。8月1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2016年发生在东海罗马广场斗殴案的在逃人员主犯之一乔某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对从犯被告人朱某兵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从犯被告人王某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从犯被告人刘某甲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对从犯被告人周某甲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责令被告人乔某钢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乔帮主”招募门徒 “打”天下

  2017年以来,被告人乔某钢为敛财和扩充势力,以加入“公司”名义招收多名未成年人作为小弟,制定组织纪律及家法,要求不许欺师灭祖、不许出卖兄弟、不许同门相残,违反即电棍电击或皮带抽打,逐步形成以乔某钢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并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充“老大”,收取学生保护费

  2017年9月至12月间,被告人乔某钢指使翟某、张某、霍某在东海县某中学某校区以招收小弟收取保护费的名义,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的方式向24名学生索要钱物。被告人乔某钢共计获取钱财人民币3400元。

再滋事,策划殴打“眼中钉”

  2017年12月初,被告人乔某钢先后召集薄某、宣某、李某策划殴打魏某,并进行了辨认、踩点、分工。同年12月5日下午,薄某安排宣某、李某按计划戴帽子、口罩到东海县牛山街道秀水街守候魏某。21时许,宣某持钢管对刚下车的魏某实施了殴打,造成魏某身上多处受伤,后李某骑车接应其逃走,并将作案工具等交给了薄某。

逞凶狠,公共场所伤多人

  2016年9月10日, 被告人朱某兵与陆某利(已判刑)在赌场发生纠纷,双方约在东海县东开发区晶都桥附近斗殴。次日14时许,被告人朱某兵纠集了被告人乔某钢、刘某甲、周某甲及范某成、周某乙、赵某磊、刘某乙、于某涛(后五人均已判刑)等十多人乘车,携带红缨枪、关公刀等到达晶都桥附近,因陆某利等人未按时到场,被告人朱某兵等人又乘车到达罗马假日洗浴中心门前继续等待。

  15时许,被告人王某得知陆某利约架,遂与陆某利一方十多人携带红缨枪、关公刀乘车到达晶都桥附近,后又赶至罗马假日洗浴中心门前。16时许,双方遭遇随即持械互殴,其中,被告人刘某甲进入车中未参与斗殴,被告人周某甲持管刺冲向对方后又返回未继续参与斗殴,斗殴造成赵某磊、孙某等人受伤,现场斗殴视频被群众通过微信传播至网络,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法医鉴定,赵某磊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一级。

  东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乔某钢与他人组织多人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多次实施犯罪,是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乔某钢是组织者、领导者,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乔某钢组织领导下的犯罪集团成员多次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乔某钢本人及其组织领导下的犯罪集团成员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朱某兵、王某、刘某甲、周某甲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朱某兵、乔某钢在共同聚众斗殴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王某、刘某甲、周某甲在各自参与的聚众斗殴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朱某兵、刘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甲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是自首,且其协助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是立功,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据此,东海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如上判决。 编辑:王育昕

 
 
[ 大金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大金
点击排行
 
最新供应信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