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荣坤: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两年来特别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的总纲,把法治建设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最重要、最根本任务,相继作出部署。2017年组织召开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召开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4月份召开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通过高位推动、系统构建、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举措,我省法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所增强,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6年的11.6%提高到2017年的96.9%;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著,在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一线办案力量增长13.65%,人均办案量增长27.4%,结案率增长3.94%;司法质效不断提升,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7.1万件,同比上升41.6%,标的额1948亿元,同比上升67.3%;社会大局持续稳定,2017年全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1.9%,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我省连续两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综治优秀省;法律服务更加便捷,深化“四零”创建,再造流程、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实行一站式服务,把便民利企措施落到实处;涉法涉诉信访大幅下降,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初步形成。 下一步,要以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设重点,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为我省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要持续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使法治成为领导干部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管住“任性的权力”,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现象;切实纠正新官不理旧账,随意变规划、变政策,不守信用问题,努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要大力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要继续深化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严厉整治纪律松弛、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顽症。要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组织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案件评查工作,下大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要继续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执行程序各个环节、节点精细化管理,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和拒执犯罪打击力度,对标的大、执行有阻力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打赢解决执行难问题攻坚战。要严查执法司法腐败。 三要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要大力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分类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推进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进一步优化执法司法权力配置。要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诉讼制度等各项改革措施,统筹推进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等改革,以改革促质效提升。要推进执法司法全面、深度公开,编制执法司法公开目录,拓展执法司法公开路径。要大力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协调配合和依法终结等工作机制,加大突出问题依法复查、评查、追责力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四要依法加强社会治理。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打击新型犯罪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要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其由乡村治理向城镇、社区治理延伸,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构建起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要认真开展重大风险专项化解工作,加大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要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要与时俱进地优化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建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企业经营中的问题,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诚信体系,使尊法守法、诚实守信成为人民群众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