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供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的新型农业农村“双创”平台福建省星创天地管理细则出台 省科技厅日前出台《福建省星创天地管理细则(暂行)》,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 “星创天地”是指由独立法人机构建设与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的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星创天地主要依托具有较强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市级)、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 《管理细则》明确了星创天地应具备的条件。需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科技特派员、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等。 同时,需具备一定的科研开发条件和成果转化能力,立足各地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一批适用的技术成果,有不少于50亩的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或一定规模的加工基地(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具备“互联网+”网络平台(线上平台),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10个,其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星创天地的主要任务包括聚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员发挥职业专长,到农村开展创业服务,吸引科技人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深入农村创新创业;开展农业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创新,形成一批适用的农业农村科技成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提供科技金融服务,协助企业落实科技、财税、金融、人才等政策措施。 省科技厅对星创天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评估,主要对星创天地的建设进展情况与运行业绩等方面进行考评。绩效评估为优良的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对于绩效评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行文摘牌,退出星创天地管理;不参加绩效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星创天地资格。(记者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