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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谍战"伪造身份入职竞争公司 收取货款占为己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72
核心提示:原标题:"商业谍战"伪造身份入职竞争公司 收取货款占为己有  正义网黄石6月1日电(通讯员 尹黎明)原本为公司股东,为掌握竞争对
原标题:"商业谍战"伪造身份入职竞争公司 收取货款占为己有  正义网黄石6月1日电(通讯员 尹黎明)原本为公司股东,为掌握竞争对手公司客源,拓展自己公司的业务渠道,竟伪造身份入职竞争对手公司,晋升为“代理部长”后,又挪用“公款”照顾“自家公司”。近日,经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西塞山区法院作出判决,陈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继续追缴未退赃款发还被害单位。   经查,2015年1月,陈某某通过伪造“汤某”的身份入职新公司做业务代理,半年后晋升为代理部长,主要负责向区域商户销售酒类商品及收取货款工作。  2015年6月至11月期间,陈某某利用其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其收取的32个商户货款占为己有,共计人民币18万余元。事后又通过伪造欠款销售单、挂账无回执、延长欠款期等多种方式掩盖其已收货款的事实,向公司谎称商户未支付货款,拖延“收款期”,并将货款挥霍一空。   2015年11月底,陈某某得知公司开始查账,便将其骗取客户欠款情况告知公司,并主动退出赃款16.25万元。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身为该公司职工,利用其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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