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张文中案:“天下无冤”的新起点
秦朔
改革开放40年,一部中国市场经济史,在2018年5月31日写下了新的一页。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迎来了迟到十几年的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案,宣告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作出的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张文中等被告知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一扇开启的门
中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一起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如果已生效的终审判决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平反。
但事实上,再审是一扇很难开启的门,因为再审针对的是已生效的判决,不能轻易改动,否则会对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的权威性形成冲击。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刑事案件的再审率不到0.5%。张文中在原判生效后,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就被驳回。
于是,2016年10月,张文中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要求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按照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纠正原判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方面的错误,张文中终于洗清沉冤。
从年广久到张文中
重审张文中案的意义,在近几十年的企业史上大概只有年广九三次被判刑又三次被无罪释放可堪并论。
年广九1937年出生,曾是“中国第一商贩”。《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注释第43条解释,“傻子瓜子”指安徽省芜湖市的一家个体户,他雇工经营,制作和销售瓜子,称为“傻子瓜子”,得以致富。
年广久三次被判刑,罪名分别为“投机倒把”、“牛鬼蛇神”、“流氓罪”,这些罪现在都已经取消。
1984年邓小平说,“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1992年他在南方讲话中说:“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一动人们就会说政策变了,得不偿失。”
年广九最后一次被判刑,是因为和国有企业联营但经营失败,要担责任。案子一拖三年,最后判贪污罪证据不足,就判了个流氓罪。他自述:“我拿了我孩子的钱,孩子拿我的货,工厂是我投资的,账目上的钱都是我的,我拿了也写了条子,哪里是贪污呢?当时联营失败,社会影响不好,需要有个人来扛这个责任,于是就把我推出来了。除了贪污罪,又说我犯了流氓罪,说我强奸厂里10个妇女。我说好,那我干脆给你凑够一打吧,我说那就算12个吧!”
1991年5月,芜湖市中院一审判决,年广久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后,芜湖市检察院主动撤诉,年广九被宣告无罪释放,市委书记等在市委大礼堂集体接见,握着他的手说,“老年,你吃苦了!”
年广九敢想敢干,但文化水平不高,管理能力不强,“傻子瓜子”几次走出芜湖都铩羽而归。他被判刑三次,真正入狱时间并不多。和他相比,张文中从2006年11月被调查到2013年底减刑出狱,7年多时间完全失去自由,最终被判无罪又经历了5年。
张文中出生于1962年,是专业能力很强的知识精英,先后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中科院系统科学研究所、美国斯坦福大学。他1994年归国创办北京最早的超市——物美,应用自己开发的pos机信息系统,将超市开遍北京城。2000年物美就在互联网上进行采购和管理,2003年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民营零售企业,2006年《财富》杂志曾评价说——“如果你想看一下零售业的未来,建议阁下省却造访沃尔玛的时间,为您自己买一张前往北京的机票,去看看物美。”
张文中2006年11月被带走,物美停牌10个月,取消了与花旗签订的8600万美元新股配售协议和多项并购计划。后来的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这些重大机遇物美都错过了。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将他刑事拘留,2009年3月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等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文中口碑很好,为人正派,处事低调,生活节俭,兢兢业业。他原来在玉泉大厦办公,里面有个舞厅,同在大厦办公的一个企业主晚上常和朋友娱乐到午夜,下楼时常遇到张文中下班回家。他光明正大走正道,蒙冤后全国工商联多次向相关领导机构反映,三任主席、书记持续呼吁,北京市工商联时任党组书记专程到监狱探望,12位著名刑法专家召开论证会直指冤案根本错误,众多企业家发声彻底纠正。在全国政协的正式会议上,河北的企业家政协委员王玉锁向参会的最高法院领导表示,愿意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和身家性命担保张文中案是冤案。
如果说年广九案涉及到对个体私营经济的态度,张文中案则涉及到对中国优秀民企和企业家的态度。年广九在芜湖,北京有声音,纠错相对容易;张文中在北京,涉及的层面高,河北省最高法院又已终审,纠错很不容易。所以这个案子的反转,令企业界倍感欣慰。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重审张文中案是“落实党中央产权保护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政策的一个标杆案件”。更广义地说,这也是中国建设法治经济和推动司法公正的标杆案件。
恒心来自公正、公平、公开的法治
张文中案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
人们常说“有恒产者有恒心”,而恒产是需要法治保障的。归根结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良好的法治才是长久信心之源。
从张文中案看,公正、公平、公开三者之间密不可分。
先看公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指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这一规定直击了司法公正存在的“痛点”,就是领导干部干预。
再看公平。公平就要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原审法院的观点是,“张文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物美集团冒充为国有企业的下属企业,通过呈报虚假项目,骗取国债技改贴息资金”。再审检方(最高法)则指出,1999年国家有关部门虽然将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投向国有企业,但并没有明确禁止民营企业申报。随着我国2001年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家进一步明确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实行同等待遇。同时,为鼓励支持国内流通企业发展,推进流通现代化,国家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连锁企业信息化建设列入国债贴息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也就是说,2002年物美集团申报国债技改项目时,国家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已经发生变化,国债技改贴息政策也已有所调整,物美集团申报的物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符合国债技改贴息资金支持的项目范围,“原判认定物美集团不具有申报国债技改项目的资格,属于事实认定错误”。
在很长时间,民企因为在事实上“被歧视”,被设置门槛,不得不采取挂靠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方式,“戴红帽子”,在与国企的经济交往中处于弱势地位。由此犯的“错”,实乃不公平环境的诱致。最高法指出,“我们应当用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维护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利。
最后是公开。张文中在企业界有很大影响,工商联为他说话,相关各界都在呼吁,形成了一个“捂不住、盖不了”的公开的舆论环境,推动了问题的最终解决。
最高法指出,张文中案件的改判,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一是要严格贯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原则,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要严格贯彻罪刑法定、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也不能将一般的违规行为当作犯罪处理;三是要严格贯彻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必须有充分确实的证据支持,定罪证据不足的要依法宣告无罪;四是要准确理解国家政策的精神,把握政策的发展变化,防止用过去的政策衡量行为发生时的企业经营活动。
这四条如果能在全国范围内真正落实,将极大地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文中案的重申,对企业家们安心创业、放心投资、专心创新,无疑有着积极作用。但人们更希望的是,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和张文中一样感受到公平正义。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的沈德咏近年来发表过几篇在司法界非常有影响的文章。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中,他说,相比较错案的纠正,我们必须要更加重视“防患于未然”,要做“事前诸葛亮”,使潜在的可能发生的冤假错案无法形成。司法公正最终是要靠案件质量来说话的,出了一个冤假错案,就会极大地动摇公众的法治信念。“特别是在目前有罪推定思想尚未完全根除、无罪推定思想尚未真正树立的情况下,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甚至可以说还比较大。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同时在思想上要进一步强化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识,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错放一个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来,错判一个无辜的公民,特别是错杀了一个人,天就塌下来了。”
沈德咏提出,从现在已发现的冤假错案看,多少都存在突破制度规定,或者公然违背法定程序的地方。要高度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比如指控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有罪,就应当依法宣告无罪;查明认定存在非法证据的,就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在《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文中,沈德咏开篇引述了18世纪中期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针对刑讯逼供泛滥肆虐的大声疾呼,“刑讯逼供是对人思想的暴虐,如果让痛苦成为真相的试金石,透过不幸者的筋骨和皮肉检验真相,必将导致无辜者处于比罪犯更坏的境地”。他指出,在公权力行使领域,公民人身权面临的最大威胁,莫过于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刑讯逼供、体罚虐待,本质上是对人的物化、矮化,通俗地讲,就是不把人当人看。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这种非人道、反理性的执法司法观,是封建专制司法的遗毒,是刑讯逼供现象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执法司法者执掌国家权力,要充分认识到,执法犯法、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身权最严重的侵犯,是对宪法法律制度最严重的破坏,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是最严重的不公正。
2017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使法庭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谈到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时说,反思近年来纠正的一些历史错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只强调惩治犯罪而忽视保障人权,以致侦查环节,只注意收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不注意收集对其有利的证据;审查起诉环节,虽然存在诸多疑点,但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制约作用;审判环节,在关键证据缺失情况下仍作出有罪判决,没有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只要刑讯逼供、非法证据还没有绝迹,冤假错案就不会绝迹,公平正义的光辉就不会照在每个法庭之上。
企业家精神的新内涵:爱商与逆商
我们经常谈到企业家精神,如勇于创新、承担风险、善于识别和抓住机遇等等。张文中在遭遇冤屈、不屈不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展示了令人尊敬的品格,为中国的企业家精神增添了新的内涵。
在看守所,张文中为了真正把心情稳定下来,选择以书为伴,一开始养猪养鸡的书都看,后来和管教人员不断沟通,可以得到朋友们从外边送来的书。他帮助年轻的犯人自学、参加成人高考。他说:“用心、用脑读书,是人走出苦海、脱离困境活下去的最重要的途径。……关押期间,我一共读了几百本书,许多是英文原著,英文水平比原来又有了很大的提高。读书学习过程中还要不断思考,我在监狱和看守所搞科研,取得了4项专利,省部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两项。”
企业家的灵魂必须与企业同在,自己不能倒下,精神和信念是支撑企业存在的根基。张文中在《给40年的信中》谈了五点感悟:人生是一场奋斗,企业家存在的价值就是奋斗;心中有春天,人生就充满阳光;人生是一次旅行,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筚路蓝缕,斩棘前行;人间有真情,公道在人心,亲情友情重于山;相信党,相信国家,相信公平正义,相信改革开放,相信正义尽管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张文中用爱和信念化解了冤屈和愤懑,用实践诠释了培根《论逆境》中提出的价值——“顺境中的美德是节制,逆境中的美德是坚韧,后者具有更多的英雄本色”;“顺境并非没有许多恐惧与厌恶,逆境也不是没有安慰和希望”。他有强烈的爱商,也有强大的逆商(AQ)。
“平冤纠错,正本清源,天若有情当赞公道!依法治国,云开月明,人间正道何惧沧桑!”这是张文中的话,是他灵魂的自然弥散,荡气回肠。
中国经济的新时代,需要一批又一批有爱有责、心怀希望、不畏艰险、不向挫折乃至冤屈低头的企业家、创业者。张文中案是“天下无冤”的新起点,也将是进一步弘扬中国企业家精神的新起点。
每个人都期盼好的法治环境,期盼能让每个人的尊严得到保障的环境,即使被扭曲,也终得校正。如同恩格斯曾说的,“文明国家的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都拥有比氏族社会的全部机关加在一起还要大的‘权威’”,因为他承载的是法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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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