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为躲避债务用假房产证作质押获刑罚 正义网吉安6月4日电(通讯员 马小贵 文新珠)江西一男子为躲避债务用假房产证作质押,不料弄巧成拙被追究刑事责任。 2011年,在广州开店的肖某花50元买来一本假房产证,顺利办理了一张大额度信用卡。两年后,肖某欠下几十万元债务,债权人刘某到肖某在广州的住处追债,手头正紧的肖某灵机一动,将这份假房产证拿给刘某做质押,并承诺10日之内还钱,否则由刘某拍卖房产。刘某并不知道肖某在广州的那套房产于两年前便出售了。10日后,刘某向吉州区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拍卖该房产抵债,该法院查询后发现该房产证系假证,遂将肖某涉嫌买卖国家证件的案情函告永新县公安局,请求立案侦查。刘某再次联系肖某未果后也选择了报警。 2017年12月,肖某在广州某银行办理业务时被当地警方抓获。经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5月14日永新县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证件罪判处肖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