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县、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抽查 5月16日-5月2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分别对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和南芬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查。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资质合法有效、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台账管理进行重点检查,对经营环节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情况通报,督促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被抽查单位进行整改查处。 本次抽查共涉及22家经营单位,其中,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0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