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7年,潍坊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件 6月21日,记者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市法院依托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促进绿色发展,2017年,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件,执行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0余件。 潍坊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依法制裁污染环境行为,为青山绿水筑起司法屏障,也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对高能耗、高污染落后产能的淘汰。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对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案件,在定罪、量刑和刑罚类型上采取“依法严惩”的原则,审慎适用缓刑,加大对罚金刑的适用力度。2017年,全市法院共处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8件,有力震慑了随意排放、污染环境的行为。 全市法院还加强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审理,及时维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201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涉环境民事案件115件;加强对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畅通案件受理、审判、执行渠道,2017年,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4件。 据悉,2017年,全市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6件,执行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0余件,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保护和监管职责。 下一步,潍坊全市法院将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落实最严格保护制度,加大对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妥善审理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类民事案件,强化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探索实行“禁止令”制度,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高污染落后产能的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