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河北大四学生李俊杰被杀一案有新进展。经石家庄市检察院刑事抗诉后,今日(17日)上午,案件二审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3月17日,正在石家庄实习的大四学生李俊杰,被女友朱某的前男友王某杰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鉴定,李俊杰死亡原因为“被他人以锐器割破颈部血管,致失血性休克”。
案件历经两次开庭,由于朱某拒绝出庭作证,一度引发争议。2018年2月23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王某杰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51384.73元。
一审宣判后,李俊杰之父李小国告诉新京报记者,对上述判决结果不满,已做好上诉准备。今年2月26日,李小国向石家庄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抗诉申请书》,获得检方受理。
新京报记者从李小国处获悉,李俊杰被杀一案二审,于今日上午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目前尚未有判决。
编辑:汤旸 艾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