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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士泄露内幕消息被罚60万 辩称是就业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8  浏览次数:184
核心提示:  原标题:泄露内幕消息竟称是就业建议!这个外籍人士也难逃处罚,看看这些内幕交易案众生相  本周五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

  原标题:泄露内幕消息竟称是就业建议!这个外籍人士也难逃处罚,看看这些内幕交易案众生相

  本周五的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通报的一起外籍人士泄露内幕信息案件引起广泛关注。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截至目前,已有5人因泄露内幕信息被罚。

来源:根据证监会网站整理

  在翁惠萍泄露内幕信息及徐康军内幕交易“杉杉股份”案中,证监会认定,翁惠萍时任杉杉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是杉杉股份并购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6年8月17日12点13分、12点41分,翁惠萍两次与前同事徐康军通话。徐康军于同日转入了其本人工商银行的三方存管账户,14点37分,“徐康军”账户买入“杉杉股份”30,000股,买入金额492,000元。2016年8月19日,杉杉股份发布停牌公告。2016年8月26日、27日,杉杉股份形成终止收购的初步意向。2016年8月26日、27日、30日,翁惠萍三次与徐康军通话。2016年8月31日,杉杉股份复牌后徐康军立即卖出全部“杉杉股份”,该部分股票卖出金额508,900元,获利15,570.36元。

  徐康军在其2016年12月7日的询问笔录称,2016年8月份的通话中有一次翁伟平提到可以关注下“杉杉股份”这只股票。根据翁伟平回答,徐康军理解是杉杉股份有并购。

  虽然随后,徐康军推翻了第一次询问笔录内容,但根据客观交易情况,证监会认为,徐康军交易“杉杉股份”的时点与内幕信息发展变化时点以及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翁惠萍联络时点高度吻合,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徐康军在第一次询问笔录中承认从翁惠萍表达的意思中获知内幕信息,该说法与上述异常情况相互印证。而翁惠萍的辩解以及徐康军后来的反言不足以解释相关异常情况。由此认定翁惠萍泄露内幕信息,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而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及林立内幕交易“奋达科技”股票一案情节则比较意外,2017年6月2日早上,在处理信息披露的过程中,证券事务所人员不小心将《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复印机台上,公司销售文员杨小桃碰巧发现,并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随后于上午10点将信息发至朋友圈。10点半,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林立在微信群中看到转发自杨小桃朋友圈的《倡议书公告》图片,并于11点05至07分,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金额共计80万元;上述股份于2017年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万元。中午休市期间,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倡议书公告》。海南证监局认为,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从上述案件中,不难看出,监管执法实践中对内幕信息泄露者,尽管处罚力度各异,但仍然体现了有责必罚的原则。而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一案表明,在自媒体时代,上市公司相关职员也要懂法守法,规范自身行为,合法、合理利用朋友圈等社交平台。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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