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3日讯(记者 张建波 通讯员 夏倩)网聊“美女”各种撩,称可以做女友谈恋爱。过程中,各种理由让对方发红包,包括要买口红、内衣等等。然而,在男网友一个个红包发出后,这位“美女”却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了。直到从警方获得信息才知道,原来,网聊“美女”是个90后的“汉子”。据悉,通过此种方法,男子李某先后骗得3名受害人1万余元。记者8月3日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下称“梁溪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2016年9月,李某通过微信加了一名男网友钱某(化姓)为好友,对方见李某的头像是名漂亮女子,很是心动,聊天热情高涨。而两人聊着聊着,钱某便提出要做男女朋友,没曾想李某很爽快的就答应了。没过几天,李某告诉说,自己需要购买口红,希望钱某给他转点钱。钱某马上同意,立即通过微信转给李某500元。后李某又称自己需要还信用卡,钱某再次通过微信转给李某6000元。
为了骗取更多的钱,李某用另一手机号码注册了微信账号,添加了钱某为好友,并告知钱某自己是李某认识的一位社会上的大哥,可以罩着两人,但是需要收取保护费,钱某信以为真。随着交往的深入,李某和这位社会大哥不断要求钱某转钱,这让钱某产生了怀疑。没过多久,李某就将钱某删除,不再联系。
据查,李某通过上述方法,先后骗得三名受害人。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受害人报案后,警方很快将李某抓获。归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李某称,自己之所以会想到用此种方法行骗,是因为曾遭遇过被人冒充女性假装谈男女朋友骗钱的经历,其想把之前被骗的钱捞回来。
近日,梁溪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李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并积极退赔了受害人的损失。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主审法官称,随着互联网与手机移动终端的发展,层出不穷的交友软件为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交友方式的同时,也促生了利用网络交友软件犯罪的事件。“网络交友固然方便快捷,但网络那一头的神秘人物是何人,谁也不清楚。”法官提醒,网络交友一定要擦亮眼睛进行甄别,不要轻易相信一些人的花言巧语,尤其涉及到钱财、个人信息等敏感事宜,应该要仔细核实后再做决定。如发现自己被骗,应尽快报警,尽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 编辑:王育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