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1.文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传辉、市民政局局长郭光才等6人在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中履职不力问题。去年3月以来,全省相继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及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文山市民政局在收到省、州民政部门相关文件后,仅作了转发,未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导致全市整户施保、应保尽保的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文山市柳井乡三角地村委会普家坟村13户群众,长期采取每家每户轮流领取的办法,将领取的农村低保金在全村群众中平均分配,直到今年5月才责令停发。文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传辉作为分管领导,对问题失察,受到通报问责;市民政局局长郭光才、副局长江亭澄履职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谈话诫勉问责;柳井乡民政办负责人周德华对问题失察,受到谈话诫勉问责;三角地村委会主任骆玉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香寿负直接责任,分别受到通报问责。
2.州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韦炳国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检查考核,文山州2017年存在帮扶工作不扎实,群众满意度较低;识别和退出不精准,错退率较高等问题。州扶贫办作为全州扶贫工作综合协调部门,统筹协调、牵头抓总、检查指导作用发挥不好,对国家和省扶贫政策标准把握不精准,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时任州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韦炳国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谈话诫勉问责。
3.州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秀德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检查考核,文山州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存在鉴定标准执行不统一,改造工作进度缓慢;改造不彻底,未达到安全稳固的要求等问题。州住建局、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危房等级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没有及时专题研究,跟踪问效和督促整改不力,未按时限和标准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时任州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州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秀德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谈话诫勉问责。
4.广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燕文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按照省、州相关文件要求,2016年未完工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需于2018年春节前后组织群众搬迁入住,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需于2018年3月底前竣工验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土地纠纷、电力电信线路改迁、乡镇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导致广南县5个安置点工程进度缓慢,未能在省、州要求时限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广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高燕文作为分管领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职不力,指挥协调、检查督促不到位,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通报问责。
5.丘北县政府副县长杨万林在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10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丘北县官寨乡小矣勒、板田集中安置点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承担宅基地费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后经省、州多次督促才整改完毕。丘北县政府副县长杨万林作为分管领导,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不力,对上级多次提出要求整改的问题未跟踪督促,对落实上级整改要求不及时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谈话诫勉问责。
6.麻栗坡县委常委、副县长陈仕龙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经检查考核,麻栗坡2017年度扶贫工作中存在“贫困人口享受到的帮扶方式不符合脱贫需求的占比高于20%,2017年2人以上脱贫户中只有1人享受低保的户数比例高”的问题。麻栗坡县委常委、副县长陈仕龙作为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统筹协调、压力传导、监督指导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通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