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编码
2018031502001685
信件名称
亿润3期强制交房
信件分类
投诉
受理时间
2018-03-16 10:12:22
信件内容
尊敬的市政府: 您好。我予2017年5月购买了位于莲湖区大庆西路81号亿润花园(3期)。购房合同写的是2017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3期业主从3月14号开始陆续接到售楼部交房通知。但是小区目前还是施工的状态,绿化没有做,小区门更是没有。小区实际情况与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条件严重不符。而且起先承诺的物业费1.2元/平,现在多了0.22的公共设施费用,变相增加物业费,但是小区物业连三级物业资质都达不到。最最重要的是小区没有两书一表就要业主收房,开发商和物业对此含糊不清。这不是赤裸裸的欺压我们老百姓是什么!还请政府有关部门出面调查,还我们业主一个公道。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莲湖区政府
办结时间
2018-03-20 17:20:50
回复内容
您好,接到您通过西安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开发商未达到交房条件强制交房一事(编号为2018031502001685 ),已收悉,莲湖区大兴建设局与莲湖区物价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现回复如下:一、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与事实相符。(一)基本情况:该项目位于大庆西路81号,由陕西亿润经贸有限公司开发,法人代表韩建敏,项目五证齐全。该项目合同交房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由于“禁土令”等影响,造成该项目室外工程、小区道路及绿化等建设滞后,开发单位计划于3月中下旬交付使用。物业属于陕西新亿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物业收取物业费1.2元每平方米,公摊电费0.22元每平方米。(二)办理情况:1、两书为《工程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单位已出具,在业主收房时发放。2、一表为《竣工验收备案表》,该表无相关规定要求交房时交付业主,如合同有另行约定,依照合同约定执行。3、大兴建设局已与开发商约谈,要求其尽快完善小区大门、绿化等相关硬件配套设施。4、根据《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局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市物发【2015】15号规定:非保障性住房、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经查核实,该小区物业与业主合同约定物业费为1.2元每平方米,属于正常收费。5、根据市政办发(【2013】47号)第九条规定:住宅小区公共用电部分(包括住宅楼内、外两部分用电,其中楼内部分包括:公共走廊、楼梯照明、门禁、应急指示灯等用电,楼外部分包括:庭院路灯、景观灯照明等用电)所耗电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小区全体业主按面积分摊。针对物业收取0.22元每平方米公摊电费的问题,莲湖区物价局已责成该小区对公摊电费进行定期核算并公示,接受业主监督。二、下一步工作:大兴建设局将会持续跟进督促,并根据开发商整改情况做进一步的处理。莲湖区物价局将对该小区进行物业收费政策宣传,规范该小区的收费行为,如业主发现该小区其它收费问题,请拨打莲湖区投诉电话:87611827,我们将予以积极协调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