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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谢信的背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4  浏览次数:101
核心提示:原标题:一封感谢信的背后 泉港区检察院依托派驻检察室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作用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3日讯 “感谢你们检察
原标题:一封感谢信的背后 泉港区检察院依托派驻检察室发挥立案监督职能作用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3日讯 “感谢你们检察机关能够帮我,让我能够找回被骗的车,还让骗我车的阿忠(化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在此我诚挚地表示感谢。”近日,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字里行间的感激之情,令办案检察官倍感欣慰。写感谢信的李明(化名),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原本不抱希望的一次“挣扎”,竟让自己挽回了损失。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经营汽车租赁公司的李明,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想租车的阿忠进店时的情形。看起来不像坏人的阿忠,在双方签订合同租借一辆轿车后,竟未如期还车和支付租金。不仅如此,李明还发现车上的定位系统已经被拆除,车子“人间蒸发”了。李明连忙打电话给阿忠,却被告知轿车被他通过制造假的行驶证抵押在别人那里了。种种迹象表明,李明被骗了。得知情况后,他第一时间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民警却告诉他这属于经济纠纷,是民事案件,建议李明到法院去控告阿忠。怎么办?被骗的轿车价值十多万元,更别提租车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对法律知之甚少的李明陷入了苦闷。抱着试一试的心态,3月19日,李明到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该院侦查监督科得知这个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李明做了笔录,核实了相关证据材料,并依托与公安机关共建的侦查监督工作室及时了解情况。李明的车有希望“完璧归赵”吗?答案是肯定的。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讨论,最后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看到要回爱车,别提多高兴了!”不久后,李明带着感激来到了泉港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并带来了那封《感谢信》,他告诉办案的检察官说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而且阿忠也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关进了泉州市看守所,抵押权人也已经把车还给他。近年来,泉州市泉港区检察院依托派驻检察室,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缺位、配合不越位的原则,依法介入侦查、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取证,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让更多群众感受司法的温度。(本报记者 瞿凌 通讯员 庄杰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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