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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水务局:“三加强”落实河长制助力“河长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4  浏览次数:107
核心提示:原标题:潼南区水务局:“三加强”落实河长制助力“河长治” 华龙网6月4日15时讯(通讯员 杨聃)为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
原标题:潼南区水务局:“三加强”落实河长制助力“河长治” 华龙网6月4日15时讯(通讯员 杨聃)为有序推进河长制工作,加强区域内河(湖、库)管理保护,持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庆市潼南区水务局根据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一河一策”工作方案,通过“三加强”落实河长制助力“河长治”。 加强公示明责任。潼南区水务局建立完善河(湖、库)区、镇(街)、村(社)三级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主体责任、“一岗双责”。严格落实河长制公示牌制度要求,对做好河(湖、库)保护工作的具体目标、河(湖、库)基本情况、河长成员及职责、巡护成员及职责统一制作标牌(公示牌),全部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加强管护促共治。潼南区水务局建立河(湖、库)常态巡查执法机制,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强化巡查执法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基层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河(湖、库)水环境治理,努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水环境监督管理的参与度,切实形成“共抓、共管、共治、共享”的河长制工作格局。 加强巡查抓整改。潼南区水务局建立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倾倒垃圾、废水排放等行为的监督管理,着力动态监管与执法处罚两手抓、两手硬,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严厉查处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隐患治理,着力风险防控,突出整改落实,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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