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力争2022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100万亩以上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省政府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示范省创建工作明确量化了20余项重点目标,其中提到,到2022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6平方米以内,力争挖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0万亩以上,农村居民点等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力争减少100万亩以上,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由目前的14.3万元/亩提升至25万元/亩以上。 山东省资源利用方式较为粗放,节约集约水平不高。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62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9平方米,单位建设用地GDP为14.3万元/亩,远低于江苏(19.8万元)、浙江(22.5万元)、广东(25.1万元)等发达省份,闲置空闲土地量大面广。据悉示范省创建将通过创新产业用地政策和标准、推进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等多种手段,以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倒逼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提升。 为解决当前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的问题,山东省提出控增量盘存量调流量行动。增量就是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存量就是闲置低效用地,流量就是增减挂钩指标。完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和使用办法,建立新增计划指标和存量用地盘活相挂钩机制;创新产业用地供应和监管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提质增效;挖潜盘活存量用地,开展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省级流量指标交易平台,有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还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示范省创建,山东将着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国土资源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居住、产业、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用地空间,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解决乡村破败、土地严重空闲等问题,助推新农村建设、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古村保护等工作。 二是为新农村建设发挥筹资作用。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杠杆作用,在留足农村发展用地的同时,将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高效配置到中心城镇,既解决城市发展用地不足问题,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来源,可以有效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 三是加强耕地保护。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村域范围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引导农村零星宅基地有序退出,既保证“耕地红线”不突破,又可以为建设占用耕地提供有效补充途径,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 四是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探索宅基地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农村宅基地以多种形式规范有序退出,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更多内涵空间;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养老休闲、文化教育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土地要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