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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宣判“万福币”网络传销案 7名被告人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3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原标题:江苏宣判“万福币”网络传销案 7名被告人获刑被告人在庭上。 云龙检察 摄   江苏宣判“万福币”网络传销案:下线千
原标题:江苏宣判“万福币”网络传销案 7名被告人获刑被告人在庭上。 云龙检察 摄   江苏宣判“万福币”网络传销案:下线千余人骗取传销金超1.42亿元   中新网南京6月13日电(记者 申冉 通讯员 苏检)13日,江苏省检察机关向社会通报了“万福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审查情况。据介绍,该有组织传销案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发展下线千余人,骗取传销金超1.42亿元。近日,该案在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年不等,最高并处罚金50万元。   据查明,2016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通过阿某某介绍加入“天合积分”(后改名为“万福币”)网络传销组织。自2016年2月至5月,被告人王某某直接或者间接发展被告人成某某、彭某某、张某某、喻某某、李某某、严某某加入该传销组织,上述被告人先后直接或间接共发展1000余人次,骗取传销资金共计人民币超1.42亿余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是具有涉案人数众多、涉及地域广、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等特点的新型网络传销案件。全部侦查卷宗有24本,为了厘清案情,检察官对涉案的1.42亿余元的账目逐笔核对,同时提审了七名犯罪嫌疑人,对该传销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获利手段、收益分成等相关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审查,最终让案件顺利审查终结并起诉至法院。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一些传销组织也开始打着“互联网+”的旗号,采用所谓的“微商”、“电商”、“多层分销”等名义,以高回报为诱饵,从事传销活动。网络传销套路逐步升级,变种花样繁多,让人防不胜防。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逐渐成为当前网络传销的新特点。仅2017年度,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利用虚拟货币组织、领导传销的案件6件26人,与2016年同期的2件11人相比,案件数量与涉案人数均有较大幅度上升。   “丰厚回报”的背后必然藏着“投资风险”,检察机关提醒:当前网上宣传的虚拟数字货币种类繁多,真假难辨,有利用虚拟数字货币非法集资的,也有利用虚拟数字货币进行传销的,投资者应谨慎对待,高度警惕。(完) 责任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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