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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宣传部纪检组: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2  浏览次数:72
核心提示:原标题:驻宣传部纪检组: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
原标题:驻宣传部纪检组: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工作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驻宣传部纪检组印发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认真对照自治区纪委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五大治理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纪委(机关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督促本单位党委(党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2018年以来,各单位纪委(机关纪委)共开展明察暗访24次,全方位监督检查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政策制度等落实情况,推动扶贫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位。驻在部门全面开展贫困村“一帮一联”,参与结对帮扶的党员干部164人,“结对帮扶”贫困户249户,联系帮扶贫困户学生326名;择优选派9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前往扶贫联系点;在定点帮扶村屯共实施21个扶贫项目。  驻宣传部纪检组切实落实“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深入扶贫联系点产业项目现场实地检查,督促扶贫项目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通过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在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扶贫政策落实、贫困对象认定、产业项目审批、扶贫资金发放管理、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党员干部扶贫工作作风等方面扎牢“紧箍咒”,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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