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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研究报告呼吁:建立养老金三支柱对接机制 |新京报财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3  浏览次数:77
核心提示:原标题:中保协研究报告呼吁:建立养老金三支柱对接机制 |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鹏 实习生 陈诗怡)随着税延养老险
原标题:中保协研究报告呼吁:建立养老金三支柱对接机制 |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鹏 实习生 陈诗怡)随着税延养老险等支持政策的出台,作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被外界寄予厚望。6月22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其中建议:建立养老金三支柱对接机制、强调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属性、鼓励多机构共同参与等。  何为“三支柱”?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采取了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商业养老保险。  在6月22日的报告发布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朱俊生表示,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结构失衡。2017年养老金总资产中,第一支柱占比为65.82% ,“一柱独大”,可持续性堪忧。“看得见的保障越多,看不见的代价越大。保障水平越高,意味着政府集中与配置的资源越多,而企业、家庭和个人掌握的资源就会越少。”朱教授认为,提供与生产要分离,养老金应当“谁有效率谁来生产”。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郑伟认为,养老保险要强调养老保障的属性,第一阶段的积累是基础,第二阶段的领取才是根本。“如果第二阶段不能够很好落地,不能解决长寿风险,那么这个制度就是个伪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研究报告》在分析美国、英国、德国等8个国家和地区养老金体系及第三支柱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对如何建设好中国特色养老金第三支柱提出了四点政策建议:  一是建立多样化普惠的养老保障体系。用税优政策来建立或撬动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是国际通行做法,通常有延税型和免税型两种。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中明确了EET模式,对高收入纳税人群有较好的激励作用,但中低收入人群可能因达不到起征点而无法享受。建议以此为开端,加强税制改革,未来引入直接补贴模式,让更多的人群享受政策福利,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覆盖面,促使税优政策走向普惠,提高第三支柱替代率。  二是建立养老金三支柱对接机制。养老金三支柱间存在功能重叠和市场竞争,为解决这一冲突,不少国家打通三支柱间的资金流动,如美国第三支柱IRAs承接了大量第二支柱401(K)计划资金转入,实际是二、三支柱的混合体,英国允许参保人以“协议退出”方式退出第一支柱,转移到第二支柱等。建议我国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员或离职人员将第一支柱或第二支柱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等,有效提升参与率。  三是强调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属性。建议第三支柱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设计一定要以资金安全为底线,要求收益稳健、长期锁定,满足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管理要求。  四是鼓励多机构共同参与,发挥各自在养老金积累期和领取期的不同功能和优势。但基于养老金的保障属性,要制定统一的产品标准,根据参保人年龄不同,要求不低于50%以上的资金配置到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较强的商业保险产品,确保养老资金安全稳健。 编辑:杨梓铭 校对:陆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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