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拉萨市积极引进新时期高层次人才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拉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人才工作重要思想,近日,出台《拉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积极引进教育、科技、金融、医疗、文化创意、商贸流通、净土健康、文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鼓励引导人才向拉萨流动,为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拉萨新征程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敞开大门,招纳四方之才一是引进领军型人才。重点引进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专业领域奖项的优秀人才,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含)前2位项目完成人,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科技重大专项、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在拉萨市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开发、创办企业,且产品已完成样品试制或处于产业化阶段的创新创业人才。二是引进骨干型人才。获得地厅级以上(含)专业领域奖项的优秀人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地(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含)前2位项目完成人,具有3年以上知名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机构关键岗位管理工作经验、取得突出成绩、到拉萨市国有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三是引进实用型人才。属拉萨市改革发展稳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且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能发挥带头作用的人才。二、创新方式,广泛聚集人才一是调入引进。调入到拉萨市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引进后需全职在拉萨市工作5年以上。二是创新创业引进。以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到拉萨市实施成果转化或创办企业,引进后需全职在拉萨市工作5年以上。三是柔性引进。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前提下,以短期聘用、兼职、顾问、客座、项目引进、智力服务、合作研究、技术咨询等柔性方式到拉萨市服务,引进后每年在拉萨市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三、政策扶持,确保人尽其才一是给予项目支持。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领军型、骨干型人才可分别申请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适时对经费使用、项目进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二是提高岗位津贴。对从区外以调入、创新创业方式引进的领军型、骨干型人才,在工资待遇的基础上,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2500元岗位津贴;对从区外以调入方式引进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实用型人才,在工资待遇基础上,5年内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400元岗位津贴;对柔性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的领军型、骨干型人才,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满2个月后,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岗位津贴。三是完善职称评聘。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拉萨市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后,承认原有专业技术职务和聘任时间。对从区外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藏工作满2年的,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且在藏工作满1年的,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研究生见习期满,经考试合格,按有关规定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四是提升职务待遇。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拉萨市同级别职务待遇。从区外以调入方式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藏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在职数限额内,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并提出任职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分别任命为副处级、正科级职务。五是提供其他保障。采取安排人才公寓、周转房市场租赁房或提供住房补贴等方式解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事宜。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和子女可随调随迁,妥善安排其配偶工作,解决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入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