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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撞伤人后逃逸 警方发通报喊她自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66
核心提示:原标题:女子骑车撞伤人后逃逸 警方发通报喊她自首  扬子晚报网6月27日讯(通讯员 赵卫军 记者 王国柱)一辆送小孩上学的电动
原标题:女子骑车撞伤人后逃逸 警方发通报喊她自首  扬子晚报网6月27日讯(通讯员 赵卫军 记者 王国柱)一辆送小孩上学的电动车,与另一辆准备停车的电动车发生刮蹭,事故导致66岁的孙某右小腿严重受伤,事发后肇事女子选择了逃逸。6月8日上午发生在泰州姜堰娄蒋公路大伦南河中桥南侧的这一幕,被当地一户居民家门前安装的监控拍了个正着。 6月26日,泰州姜堰警方发出协查通报,呼吁肇事女子前来自首。  从现场监控拍摄到的画面看,当时一辆由南向北正在靠边停车的电动自行车,被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刮蹭后倒地,肇事电动车上坐着一名背着书包的男孩,女子在停车观望后随即离开现场。在事故中右小腿严重受伤的66岁妇女孙某,目前仍在住院治疗。  警方在协查通报中称,肇事者为女性,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是一辆深红色微型电动车,年龄在35-40岁左右,中等身材,事发时,上身着紫红色上衣,长发盘头。电动车乘坐人为一名黑衣男孩,臂挎一只浅黄色书包。结合路边监控画面和肇事者行驶时间和方向,公安机关初步判断,肇事者当时应是送小孩去当地大伦初级中学上学的可能较大。警方恳请知情者提供线索,同时敦促肇事者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也给孩子做个榜样。报警电话:110,15189988910(许警官)。 编辑: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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