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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限制房企境外发债资金用途 用于项目开发将受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7  浏览次数:69
核心提示:原标题:发改委限制房企境外发债资金用途 用于项目开发将受限本报记者颜世龙 北京报道6月27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
原标题:发改委限制房企境外发债资金用途 用于项目开发将受限本报记者颜世龙 北京报道6月27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方面获悉,国家发改委将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避免产生债务违约。要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并要求企业提交资金用途承诺。据了解,为切实有效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严格防范外债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我们注意到,部分企业尤其是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企业外债发行规模有所增加。这些企业评级情况参差不齐,有的经营收入和利润不高,自身实力有限,但申请备案登记的外债规模偏大,动辄五六亿美元,甚至高达数十亿美元,申请发债规模与自身实力不相匹配。有的缺乏以项目本身收入偿还贷款的能力。部分企业由于没有外汇收入来源,抵御汇率波动风险能力较弱。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不断改进完善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登记工作。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服务实体、审慎推进、防范风险”的外债管理原则,健全本外币全口径外债和资本流动审慎管理框架体系,合理控制外债总量规模,优化外债结构,有效防范外债风险。据悉,2017年,企业境外发债2358亿美元。2018年1~5月,企业境外发债992亿美元,同比基本持平。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前5个月,房地产企业海外资本市场融资数据达到了71笔,总金额为293.72亿美元,同比2017年1~5月的31笔127.85亿美元增长幅度达到了130%。今年5月单月发行金额达到了32.9亿美元。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今年1~5月份,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逐渐放缓,而随着资金压力的加大,融资需求也在增大。在规模化竞争格局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更加迫切,海外发债成为房企短期融资渠道的主要选择。随着监管层严控银行信贷和信托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房企融资难度越来越大,海外融资成为很多企业的选择。在调控持续加码的趋势下,房企依然在非常明显的拿地加速过程中。拿地多,也推动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主任刘澄认为,海外发债一直是大型房企获得低成本资金的渠道之一,现在明确房地产企业海外发债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从近期政策面来看,是对房地产企业拿地行为的进一步限制。这也是对今年以来,中小房企融资受阻、大型房企持续扩张现状的政策加码。刘澄表示,海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目的在于限制房企和政府平台公司的整体负债水平。严控这两类企业外债增长过快,预防企业外债过高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发生。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国家发改委对于此类外债风险的管控,总体上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去杠杆、防风险的导向。从其中对于房地产内容的表述来看,有三个要点值得关注。第一,对于境外发债的用途给予了限制和规范,即此类发债主要可以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而不允许或限制投资房地产开发等业务。第二,对于企业的评级能力进行管控,尤其是此类评级没有真实反映企业的信用和资质,风险较大,未来对于此类发债方面的信用管控预计会加大力度。第三,外债的投资结构会优化,尤其是结合“一带一路”倡议,会给予相应的引导。“总体上说,近期对于资金方面的风险管控力度会加大,会减少外债发行的规模,同时也会限制海外地产的投资,所以是有一定的利空效应,从很大程度上也会对近期很多房企的境外融资等形成制约效应。”严跃进表示。(编辑:卢志坤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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