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7月13日电(记者肖俊林)记者今天从河北省检察院与河北省水利厅联合召开的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按照《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协同推进全省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安排,河北省检察院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白洋淀及上游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据悉,专项监督活动期间,河北省检察机关将依法全面有效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为保障全省水安全和白洋淀流域生态系统安全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刑事犯罪;及时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做好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办案进程,提升办案效率,依法快捕快诉快判,增强打击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开展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注重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关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线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分析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找准切入点,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帮助相关责任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水平;重视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水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方法路径,让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被告人在受到刑事处罚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进行修复治理,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水生态的双赢。三是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以及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积极培树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良好形象;强化对侦查机关的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以及取证不规范、不及时、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提请抗诉等手段,依法纠正量刑畸轻畸重、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