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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呵护“北国江南、江南北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4  浏览次数:170
核心提示:原标题:用法治呵护“北国江南、江南北国”   日前,河南省检察机关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成立大会在信
原标题:用法治呵护“北国江南、江南北国”

  日前,河南省检察机关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成立大会在信阳市举行。据了解,此次会议是由信阳市检察院倡导,河南省检察院主办的。这宣告了河南12个市分院联手保护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战略协作机制的正式开启。

  近年来,信阳市检察机关主动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检察实践,探索建立了一套专门机构、两种工作模式、三项守护措施,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为建设美丽信阳、绿色信阳作出了积极贡献。

  首战告捷,专门检察机构应运而生

  信阳生态资源丰富,大别山横贯信阳南部,淮河横穿信阳北部,一南一北两大天然“生态屏障”,造就了信阳“北国江南、江南北国”的独特环境与气候。

  2014年春,信阳市检察院组建了“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成立没多久,就收到浉河区检察院转呈来的一起群众反映某企业偷排污水、导致下游水产养殖户鱼类大量死亡的举报线索。

  经过现场勘查,并督促环保部门取样检测后,确认该企业污染环境的基本事实存在,若不及时整改,会危及南湾湖的水源安全,应依法监督职能部门督促企业尽快整改到位。经监督督促,该企业投入50万元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对企业垃圾堆放池和污水处理相应配套设施做了防渗漏处理。

  首战告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很快向信阳市委提交了成立环境资源专门检察机构的报告并获得了正式批复。截至2016年8月,信阳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成立10个环境资源检察处(科),实行定编定岗,专人专责。

  为保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职责任务落到实处,信阳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探索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意见》和《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对环境资源检察部门的职责、权限等作了明确规范。

  仅2017年,信阳市检察机关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32件54人,审查起诉149件215人;立案侦查环境资源领域渎职犯罪23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69份,纠正行政违法5件。

  “一院一主题”打造环保检察区域特色

  2016年6月,一场由信阳市检察院牵头协调的联合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地处大别山腹地的商城、光山、新县等三个县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打击破坏大别山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活动。

  “大别山横贯信阳南部,主要在商城、光山、新县三个县域,保护辖区内大别山森林生态环境,光靠三县单打独斗显然不行。”信阳市检察院环境资源检察处负责人丁书峰介绍。

  为确保辖区内大别山森林生态环境专项行动顺利推进,该院探索构建了“市院管总、县区联动、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

  在此格局下,各县区检察院结合本区域生态资源特点、优势和生态保护需要,按照“一院一主题”的工作模式,每年选择一个服务主题,找准工作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新县是以林地为主的山区县,森林覆盖率达71.2%,植被覆盖率达95%,素有“绿城”美称。为更好地保护大自然的馈赠,2017年,该院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绿剑”行动。该院还联合政府、林业局,将全县森林划分为337个网格,每个网格聘请1至3名护林员,建立起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为目的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自该行动开展以来,该院监督查处涉林刑事案件41件67人。

  同新县一样,其他县区院也都结合区域特色,按照“一院一主题”的工作模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潢川、息县、淮滨濒临淮河,守护“一河清水”成了他们的重点;平桥、固始矿产资源丰富,服务“绿色矿山”、护卫“清洁空气”成为他们的主题;浉河区、光山县将保护南湾湖、泼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作为重点等。

  一体化联动搭建检察大格局

  固始县某镇镇长向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因为镇里设在河边的一个露天垃圾填埋场,于今年5月27日走上了法院的被告席。

  2013年,该镇未经建设部门和环保部门审批、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擅自在该镇某村河边设置垃圾填埋场,致使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给周边群众生活带来严重损害。

  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该镇虽停止使用此处垃圾填埋场,将部分垃圾转运他处处理,但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破坏并未消除。

  今年4月11日,该院向固始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也是信阳环境资源检察部门提起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经过庭审,法院当庭进行宣判,确认该镇政府在村子河边设置垃圾场的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该镇政府对垃圾填埋场及原堆放的垃圾采取补救措施,履行治理职责。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

  “提起公益诉讼只是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信阳市检察院分管环境资源检察工作的院党组成员熊建中介绍,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方面,信阳市检察机关构建起了三维措施体系,一是诉前预防,通过法治宣传教育、预防调查,将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检察建议,对已经造成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行为,采取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公益诉讼,对已经造成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

  “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已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7场,预防调查83次,发出检察建议252份,被采纳210份,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2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据丁书峰介绍,该院还成立了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和公益诉讼举报中心。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我们将继续用法治的力量守护青山绿水,让信阳山水更美,人民更幸福。”信阳市检察院检察长郭国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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