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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设立店铺广告 损坏交通提示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原标题:为设立店铺广告 损坏交通提示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近日,福安一家具批发店老板林某为给自家门店招揽
原标题:为设立店铺广告 损坏交通提示牌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近日,福安一家具批发店老板林某为给自家门店招揽生意,将店铺的广告牌直接设立在交通人行横道提示牌上。现林某因故意损坏交通设施,被福安警方依法处以1500元的罚款处罚。近日,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世纪大道永隆路段的人行横道提示牌被一家家具批发店的广告牌破坏下移,导致过往驾驶员看不到被护栏遮挡住的提示牌,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经查,该家具批发店老板林某对破坏人行横道提示牌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林某将家具批发店开在世纪大道永隆路段附近,为了给自己的门店招揽生意,便贪图方便将其店铺的广告牌直接设立在交通人行横道提示牌上。目前,交警城区一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林某故意损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的处罚。(李文福 黄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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