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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78
核心提示:原标题:安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滑县中医院党总支委员、副科级纪检员兼办公室主任刘权违规收受礼金问
原标题:安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滑县中医院党总支委员、副科级纪检员兼办公室主任刘权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期间,刘权收受本单位4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各自送来的价值500元的购物卡,共计2000元。2017年7月29日晚,刘权在值班期间,收受本单位医生送来的价值3000元的储值卡一张,影响恶劣。2018年4月25日,经滑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权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2、汤阴县伏道镇伏道三街村村委委员李海英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2月24日、25日,李海英借公爹周年祭日之际,连续两日糊纸扎、搭台唱戏,大操大办,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22日,经中共汤阴县伏道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海英党内警告处分。 3、北关区光明实业公司副经理于顺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3月28日,于顺智在安阳市安漳大道华盛楼酒店为儿子办理婚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邀请北关区豆腐营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部分工作人员和公司同事共计45人次,收受礼金7500元。鉴于于顺智深刻认识错误,能够积极配合,主动退还全部违纪礼金。2018年4月2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于顺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阳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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