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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就《民防纲要法》展开咨询 灾害时特首有权关闭口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浏览次数:78
核心提示:原标题:澳门就《民防纲要法》展开咨询 灾害时特首有权关闭口岸  中新社澳门6月28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政府28日举行新闻
原标题:澳门就《民防纲要法》展开咨询 灾害时特首有权关闭口岸  中新社澳门6月28日电 (记者 龙土有)澳门特区政府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就制定《民防纲要法》展开公开咨询,咨询期由即日起至8月11日,为期45天。  保安司司长黄少泽在发布会上表示,检讨去年的“天鸽”台风灾害,特区政府在危机和灾害应对上确实存在许多不足,有必要革新民防制度。  黄少泽称,希望通过制定《民防纲要法》,对民防领域决策、管理和执行的恒常权力架构、领导体制、专责民防事务机构的设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分级等方面进行基础性的规定,明确各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民防纲要法》咨询文本的内容包括提升行动指挥级别,建议由保安司司长担任联合行动指挥官,向行政长官负责;增设统筹协调机制;统一事故分类分级,建议修订突发公共事件风险状态由现三级改为五级;强化资讯有效传播;明确各类义务责任,若进入紧急预防或更高级别状态后散播谣言将最高面临3年监禁。  《民防纲要法》咨询文本还建议赋予行政长官专属权限,于突发公共事件状态下,关闭出入境口岸,以及基于公共安全情况,宣告中止受影响区域的公众娱乐、博彩或其他大型活动。  黄少泽表示,期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修法方案,及时开展各项革新民防的工作,让社会能够共同预防和应对各类民防安全风险,守护好自己的美好家园。  (完)责任编辑:郭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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